2.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在旅客购票时, 向旅客提供的付款凭证。用作旅客报销凭证,不作为通过机场安检以及登机的凭证。每张电子客票提供一张行程单, 最迟在航班起飞后一个月内打印。旅客应妥善保管,以便办理退票手续时使用。
3.客票必须按照客票所列明的航程,从始发地点开始顺序使用,否则,南航有权不予接受。
4.乘机登记截止时间:各机场的乘机登记截止时间并不一致,建议旅客了解并遵守各机场的乘机登记截止时间。
5.为了使用我们的服务,我们会请您自愿地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如您欲了解我们更多的隐私通知,请访问我们的网 站链接 http://t.cn/R1oAtHf,http://sina.lt/f7kv)。我们使用这些个人信息来为您的旅行提供便利,为您提供其他 商品和服务,管理我们的“南航明珠会员”,并向您提供关于我们的信息。我们向您征询的个人信息及其原因将在 我们向您征询您的个人信息时向您明示。我们使用适合的技术手段和组织措施来保障我们所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
投诉服务热线:95539 南航官方网站:http://www.csair.com
6.未尽事宜:以上内容,只是客票相关规定的其中一部分。关于南航运输总条件全文以及危险品运输相关信息,请 登录链接 http://www.csair.com/cn/tourguide/booking/orders/order/xlgd/ (中文) https://www.csair.com/en/orders/order/kpxlgd/(英文)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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